大赛设个人奖、团体奖和优秀组织奖。
1.对在技能大赛各工种决赛中获得前5名选手,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准后,授予“陕西省技术能手”称号,颁发证书、奖章和奖金(或奖品)。获得第1名并符合条件选手,由省总工会授予“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”称号。
2.对在技能大赛各工种决赛中获得第1名的选手,是技师的晋升为高级技师,其他的晋升为技师,获得前2-5名且符合办理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选手,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部门认定后,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。对在技能大赛中取得优秀奖的选手,经相应市人社局行政部门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准后,可在相应市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办理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。参加技能大赛决赛取得优秀奖以上无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手,按上述规定降低一个等级办理职业资格证书。
3.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学徒,取得技能大赛决赛第1名成绩者,授予学徒的1名企业带徒师傅“陕西省技术能手”称号,并在“三秦工匠”“陕西省首席技师”评选中优先选拔。
4.对在技能大赛决赛中取得各工种团体总分前3名的单位,分别授予团体金、银、铜奖。
5.大赛将设优秀组织奖,对积极做好各项赛事组织工作的基层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。